我市科技投入专项联动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发布时间:2017-05-04
随着我市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改革的实施,各部门逐步推进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的联动与统筹管理工作。近日,本市发布了财政科技投入基础前沿类、科技创新支撑类、科技人才与环境类专项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专项联动管理实施细则”。小顾对新发布的政策进行了学习,梳理了政策特点与关键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政策特点
本次发布的三类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实施目标、实施原则、专项定位和支持范围、专项支持重点和方式、管理机制、实施流程六大部分内容,为本市建立跨部门联动管理工作机制,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启动开展分类专项联动管理打下重要基础。小顾认为本次发布的三类“细则”具有以下特点:
(一)突出专项特色目标
围绕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协同、提升管理水平的总目标,“细则”凸显了基础前沿专项创新发展源泉、科技创新支撑类专项科技战略核心、科技人才与环境类专项创新条件保障的特色目标,从宏观层面体现了本市财政科技投入整合后,三类专项既各具特色又有机衔接的创新链架构。
(二)体现实施管理宗旨
按照专项管理的统筹决策、资源配置、实施管理、评估问效四个关键环节为主线,“细则”提出了“顶层设计、统筹联动;功能清晰、聚焦重点;分类管理、信息公开;绩效导向、动态调整”的实施原则,为开展各类专项的联动管理厘清管理思路和工作准则。
(三)明确专项定位范围
“细则”以《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29号)明确的分类管理模式为基础,进一步细化了各类专项的具体定位,体现了三类专项各具特点的核心目标。在支持范围方面,明确了各专项涵盖子专项及责任部门、支持重点和投入方式,凸显了围绕创新链布局资金链的特点。
(四)明晰分级联动模式
“细则”呼应“方案”提出的依托统一平台和专业机构实施具体管理的思路,侧重各政府部门在统筹联动中的有效互动,设计了分级、分类联动管理的机制,并强化各专项联动管理工作与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工作的衔接。
(五)制定联动实施流程
“细则”明确了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项目征集、评审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监管、年度报告六大联动管理步骤及其实施流程中的工作要求,在管理流程各阶段中融合了关键点联动会商、关键步骤统一执行、关键信息统筹报告的机制,细化落实了联动管理的总体要求。
二、要点概述
(一)基础前沿类专项
专项定位:重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带动性等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项目,夯实科技创新基础,为上海创新发展源源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支持方式:政府先导投入为主,采取竞争择优和机构式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资助方式上以事前资助为主,强化投入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主要支持范围:
序号 |
专项名称 |
子专项名称 |
责任部门 |
1 |
基础前沿专项 |
基础研究类 |
市科委 |
前瞻性重大技术研究 |
|||
2 |
承接国家任务资金 |
国家项目匹配 |
|
3 |
协同创新建设专项资金 |
协同创新中心 |
市教委 |
4 |
科研创新计划 |
科研创新计划 |
|
5 |
医疗卫生学科建设资金 |
医疗卫生学科建设资金 |
市卫计委 |
(二)科技创新支撑类专项
专项定位:聚焦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点,重点围绕本市产业集群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需求、制约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以及促进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和创新创业等科技服务发展的重要需求,进行技术创新链布局,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支持方式:政府引导投入为主,加强社会资源协同投入。资助方式上研发类项目以事前补助为主,部分领域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相结合的资助方式,研究平台类项目按绩效分档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强化科技投入与任务目标的匹配性。
主要支持范围:
序序号 |
专项名称 |
子专项名称 |
责任部门 |
1 |
科技创新支撑类专项 |
研究平台建设与发展 |
市科委 |
关键技术研究 |
|||
2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 配套专项资金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 配套专项资金 |
|
3 |
医学临床研究专项资金 |
医学临床研究专项资金 |
市卫计委 |
4 |
科技兴农专项资金 |
重点攻关项目 |
市农委 |
(三)科技人才与环境类专项
专项定位:围绕创新创业发展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对人才和创新创业环境的要求,完善扶持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和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的生态系统,形成创新人才大量涌现、创新体系协同高效、创新文化氛围浓厚、创新环境更加优化的科技创新新局面,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和环境保障。
支持方式:政府主导投入为主,人才类子专项项目采用事前或事后补助的方式,创新服务和环境建设类项目采取绩效分档定额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强化投入的公益性和保障性。
主要支持范围:
序序号 |
专项名称 |
子专项名称 |
责任部门 |
1 |
科技人才与环境专项 |
科技人才计划 |
市科委 |
研发环境建设 |
|||
2 |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
人才与环境类 |
市张江管委会 |
3 |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人才部分 |
市经信委 |
4 |
创新医学人才发展资金 |
创新医学人才发展资金 |
市卫计委 |
相关文件名称
1、市政府关于印发《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6〕29号)
2、《基础前沿类专项联动管理实施细则》沪科合〔2017〕2号
3、《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科技创新支撑类专项联动管理实施细则》沪科合〔2017〕3号
4、《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科技人才与环境类专项联动管理实施细则》沪科合〔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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